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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重庆万州区的朱某甲在自家工厂雇人搬运注塑机,不料机器倒地砸伤了工人牟某某的手指和右脚。牟某某住院治疗后,朱某甲却没有支付医疗费和后续赔偿。法院很快介入,3月3日判决朱某甲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36226.82元。可朱某甲就是不执行,一直拖到现在。
2017年6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为由,对朱某甲行政拘留15天。在拘留期间,朱某甲被怀疑故意躲避执行,将名下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了儿子朱某乙。这件事引起注意,2018年10月,万州区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朱某甲,后取保候审。
公安局移送起诉后,检察院发现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先退回补充侦查两次:第一次从2018年11月到12月,第二次从2019年2月到3月。同时,因案情复杂,审查起诉期限也延长两次。即便如此,检察院审查后仍认为证据链条不完整,无法证明朱某甲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
2019年9月3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不是轻描淡写,而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源于《刑法》第313条: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也适用。
本案中,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3条第1款,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故不起诉。这强调了刑事起诉的严谨性:不是简单拖欠就犯罪,必须证明主观故意、执行能力和情节严重。普通读者需注意,民事纠纷升级刑事需铁证如山。
朱某甲可自收到决定书7日内申诉。本案提醒大家,诚信执行法院判决不仅是义务,更是避开刑事风险的底线。如果你是当事人,建议咨询律师,及早履行义务,避免小事酿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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