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法律咨询网!
2020年2月,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的养猪场主郑某某在QQ上看到“你的宝藏男孩辰宇”发布的红包返利活动,心生贪念,次日联系参与。没想到,这是诈骗陷阱。嫌疑人马某某以返利为饵,骗走郑某某4500元。诈骗后,马某某以1588元将郑某某的QQ号码转卖给蒋某某(网名“童谣”),蒋某某又转手卖给白某某(1998年生,无业)。白某某随后将号码转给另一嫌疑人,该人继续诈骗郑某某13879.16元,并分给白某某3500元。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侦查后移送起诉,但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经审查,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仅显示白某某与郑某某网上聊天,郑某某后续被骗的钱款可能涉及白某某或其同伙,但缺乏直接关联证据,无法证明白某某实施了诈骗行为。简单说,聊天记录证明了接触,但没证据显示白某某亲自骗钱或明知是诈骗而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四款,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7条也强调证据必须确实、充分。诈骗罪需证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本案中,检察院严格把关,避免“疑罪从有”。这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保护嫌疑人权益。
此案提醒大家,网络红包返利往往是骗局,切勿轻信。白某某可申诉,郑某某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自诉。对于普通人,这说明司法追求证据确凿,不凭推测定罪,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严格来说是关于法律的信息网站,该信息提供法律知识,它通过介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不直接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此内容无意替代律师建议。如果您对法律法规有任何问题,请务必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行生效的原文核对。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咨询您的律师或其他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0 | 重庆法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技术支持 渝ICP备20007345号-4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