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法律咨询网!
乙方因工作需要及个人发展,同意/申请 外训,根据本公司《培训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培训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培训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始算。
二、培训任务
第二条 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不影响正常工作。
第三条 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保证拿到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费用
第四条 本次培训费用一共为元,公司承担 %,个人承担%。
四、费用报销形式
第五条 乙方凭培训或教育机构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交由甲方行政部办理,经行政部核实后,
交予甲方财务部报销。
五、培训纪律
第六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或教育机构的有关培训纪律。
六、培训考核
第七条 乙方经培训后,应参加培训或教育机构举办的考试,如考试有一次不合格者,培训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增加5%,二次考试不合格则增加10%,依次类推。
第八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与奖惩。
七、培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中途解除本合同。由甲方提出解除的,乙方不可有异议;由乙方提出解除的,需扣回公司在其身上投入的培训费用 元。
第十条 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终止。
① 本合同约定合同的期限已满。
② 乙方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或已丧失部门劳动、全部劳动力的,或者乙方死亡或甲 方宣布破产与倒闭。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相关规定、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九、调解与仲裁
第十二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到劳动争议调解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于一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十三条 乙方经培训后,应提交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及心得报告。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严格来说是关于法律的信息网站,该信息提供法律知识,它通过介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不直接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此内容无意替代律师建议。如果您对法律法规有任何问题,请务必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行生效的原文核对。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咨询您的律师或其他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0 | 重庆法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技术支持 渝ICP备20007345号-4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