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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杨某,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委托代理人:姚万朝,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孙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于某年某月某日被上海市某区公安分局拘留,现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孙某系申请人之夫,我们于某年某月某日结婚,某年某月某日经徐州市某某医院检查,诊断为怀孕满7个月,预计某年某月某日临产。虽然孙某涉嫌犯罪,但腹中的胎儿是无罪的,为保证胎儿有一个安宁、正常的生活环境和胎儿的正常发育,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
申请人为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孙某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孙某某担任保证人。保证人孙某某系孙某之父,为人正派,遵纪守法,有固定住处和收入,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承诺保证孙某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做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本市。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上海市某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杨某
保证人:孙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附注:孙某某基本情况说明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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