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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某市市某某区乙炔厂,住所地:某某市市 前进镇灰老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总经理
被告:会理县某铁钛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 乡矿山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总经理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气款382300.2元,以及从2015年 月 日起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
2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 年建立供气合同关系,合作期间,原告严格按照双方的约定,按质按量向被告供应 气,以满足被告的生产所需,被告也定期向原告支付气款,2015年 月 日,原被告双方就2015年 月至2015年 月期间的气款进行对账,并形成对账函,该期间被告共欠原告气款382300.2元。上述气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拖延推诿,拒不付款。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双方之间的约定,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此,原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15年8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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