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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离婚)

2018-02-18 admin Comments0

答辩人:王X X,女,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北京市人,北京市某单位职工,住北京市朝阳区X X号。

因王X X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周XX离婚;

二、要求婚生儿周小X由答辩人抚养,周X X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周小X18周岁止;

三、判令周XX承担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公司股份的赔偿责任500万元;

四、判令周XX清偿答辩人个人债务40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周X X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这也是周X X密谋巳久的事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周X X与答辩人系200X年X月X日于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周XX系再婚,而答辩人为初婚,200 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周小X。两 人虽系经婚姻介绍认识谈婚,婚前相处较短,但答辩人认为周X X已经过 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周X X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只是把家里当作换洗衣服的场所。周小X出生后,仍未能唤醒周X X作为 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在将答辩人母亲张X X的房屋拆迁 补偿款及积蓄骗光之后,便积极谋划与答辩人的离婚。

周X X与答辩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已是第三次诉至法院审理,周X X曾 于200X年8月X日时就向贵院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答辩人发现周X X伪造结婚证骗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头训诫处 罚,并且答辩人还发现周X X恶意转移公司股份,在此种情况下,周X X 于200 X年11月X日向贵院提出了撤诉。

基于周X X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周X X提出撤诉后,为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答辩人又于当月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由于答辩人准备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现周X X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早巳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没有任何意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二、周X X并无抚养子女的责任心及诚意,请求判定周小X由答辩人抚养,并判令周X X每月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

从2004年2月X日周小X出生之日起,周X X就没有认真负责地尽过 一个父亲的职责,周X X的生活一直以来就是由答辩人承担。非但如此,周小X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辩人的母亲陪同答辩人一起将周小X送至医院就诊,周小X的入学及学习问题亦由答辩人一人负责。周X X从来就没有 好好地关心过周小X的生活、学习,其要求抚养周小X完全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托词。

三、请求判令周X X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的公司股份, 赔偿答辩人500万元的损失。

周X X为达到与答辩人离婚时,答辩人无法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2006年8月X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火速炮制了一份与其胞 弟周大X的200万元的借条。很快又在周X X的操纵下,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同意周X X将其所有股权折抵200万元的债务,并完成股权转移。

以上行为,周X X显然想通过一个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其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转移发生在周X X提起离婚诉讼前半个月内,并且从 2006年3月份开始,周X X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贷款及住房的物业费,2006年6月份开始,答辩人一家便无法联系上周X X,并扬言要与答辩人离婚,让答辩人一分钱都得不到。

其次,债务的炮制与股份转移亦发生在周X X亲兄弟之间,更何况周 大X根本就没有向周X X借出200万元的能力。

第三,根据北京X X有限公司于2006年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年检报 表显示,当时的公司所有者权益是16453205.94元,按周X X占股 65.88%计,周X X应享有的权益是1084万元。退一万步讲,周大X通过各种超现实的途径拥有200万元借给周XX,但周X X却以1084万元的资 产折抵200万元的借款给其亲弟弟,这不是恶意转让,又是什么呢?

四、请求判令周X X归还答辩人借款40万元。

在婚姻生活期间,周X X以各种手段骗得答辩人的信任,共向答辩人借取个人存款40万元,并于2006年X月X日向答辩人出具欠条,约定2006年 12月前归还。但此后,周X X便策划着与答辩人离婚,并意图转移财产致使答辩人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此款系答辩人个人财产,应由周X X清偿。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X 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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