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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林某,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哈尔滨市某区某路xxx号某某x栋x单元x层xx号,无业,电话:
被告:张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哈尔滨市某区某路xxx号某某x栋x单元x层xx号,无业,电话:
诉 讼 请 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3、诉讼费用被告承担。
事 实 和 理 由
原、被告于19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19xx年xx月xx日生育婚生子张小某,双方感情尚可,2009年原告到哈做生意,2011年被告也到哈协助原告,2012年被告与女邻居发生婚外情,坚决与原告离婚,原告极力挽回,但被告态度坚决,同时找各种理由与与原告发生冲突 ,持械打砸原告办公室,原告多次报警,身心遭受严重伤害,至此原告感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多次商讨离婚事宜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依法分割婚内共同财产,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 致
某区人民法院
起 诉 人:XXX
201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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