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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王某某。
被告:吕某某。
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X年XX月XX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极差。由于婚前接触较少,缺乏了解,婚后原告才发现与被告性格格格不入,难以相处。在与原告结婚登记不久,被告就背着原告数次外遇出轨。双方几次因此大吵大闹。尽管如此,原告为了减少家庭矛盾,每次争吵之后都委曲求全,苦口婆心的劝解被告,多次给被告改善夫妻感情和家庭矛盾的机会,但被告不知悔改,依然我行我素。除此之外,被告毫无家庭责任感,夫妻感情和家庭关系极不正常。原告从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相互照顾,也没有享受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温暖。不仅如此,更让原告气愤的是,被告在结婚之前竟然对其隐瞒了其患有XXX的事实。这意味这二人几乎不可能生育。正因如此,使原告和原告的家人精神上受到极大刺激,很长一段时间都难以置信和接受。由于被告对婚姻极其不诚信、不负责的态度,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现被告又长期在国外工作和生活,双方分居已久,二人的婚姻关系无法弥补,已名存实亡。
原告认为,被告的一系列行为致使原告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关系已经完全破裂,现依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XX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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