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法律咨询网!
本单位港口经营人与作业委托人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有关港口经营人与作业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港口费收的有关规定。 |
月度作业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
约定货物进港时间和地点 |
| 承运人 |
| 应收费用 | ||||||||||
作业委托人 | 全 称 |
|
| 船名 |
| 航次 |
| 费目 | 费率(元/计费吨) | 金额(元) | ||||
地址、电话 |
|
| 预计航船到港时间 |
|
|
|
|
| ||||||
银行、帐号 |
|
| 运单号码 |
|
|
|
|
| ||||||
起运港 |
| 换装港 |
| 到达港 |
| 费用结算方式 |
|
|
|
|
| |||
发货符号 | 货名 | 件数 | 包装 | 价值(元) | 作业委托人确定 | 计费重量 | 装卸费率 | 金额(元) |
|
|
| |||
重量(吨) | 体积(长×宽×高立方米) |
| 体积(立方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 大写: | |||
合计 |
|
|
|
|
|
|
|
|
| 核算员: | 收款章
年 月 日 | |||
其他委托项目 |
| 约定作业日期 |
| |||||||||||
约定作业期限 |
| 复核员: | ||||||||||||
特约项目 |
| 作业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 港口经营人签章 年 月 日 | 仓库验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装船或交付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港口作业委托单说明
1.作业委托单一式六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起运港入库或到达港提货联)起运或到达港口经营人--→作业委托人--→起运或到达港口经营人仓库;
第二份(作业委托人存查联)起运或到达港口经营人--→作业委托人;
收费后
第三份(收据联)起运或到达港口经营人----→作业委托人;
第四份(财务结算联)起运或到达港口经营人财务结算;
第五份(计费存查联)起运或到达港口经营人计费存查;
第六份(作业联)起运或到达港口经营人作业后存查。
2.作业委托单的抬头应印刷或填写港口经营人名称。
3.作业委托单第六份用厚纸印刷,其余五份均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应有区别为:结算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联为黑色。
4.要印控制号码或固定号码。
5.危险货物作业,第六份用红纸印刷。
6.规格:长19厘米,宽27厘米。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严格来说是关于法律的信息网站,该信息提供法律知识,它通过介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不直接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此内容无意替代律师建议。如果您对法律法规有任何问题,请务必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行生效的原文核对。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咨询您的律师或其他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0 | 重庆法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技术支持 渝ICP备20007345号-4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