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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实施〈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办法》等2件规章的决定

2006-11-30 admin Comments0


(2006年8月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淮南市实施〈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和《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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