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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继承纠纷

2018-02-18 admin Comments0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原告:茆某

委托代理人:茆某之子

原告:茆某(女)

两原告委托代理人:刘娇律师

被告:茆某(女)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房屋产权归两原告和被告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份额,办理该房屋产权人登记变更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三人平均负担;

二、本案受理费16500元,减半收取8250元,由两原告和被告各负担27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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