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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指令出庭通知书(送达再审该案的人民法院)
检
民行指令[ ]
号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院以______________号民事(行政)抗诉书对___________________案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该案由你院再审,我院已指派____________检察院在你院对该案再审开庭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届时请你院直接通知该院。
年 月 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再审该案的人民法院
民事行政检察指令出庭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上级人民检察院指令与再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出席再审法庭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送达受指令人民检察院,第三联送达再审抗诉案件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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