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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家纺有限公司
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具本律师函。
依据***公司提供资料显示:贵司与***公司有业务往来,自2012年12月18日至今,***公司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完毕,然贵司拖欠7笔货款共计人民币****元整。
鉴于贵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本律师依授权要求贵司收到本律师函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拖欠货款共计****元。
如贵司拒绝履行应尽合同义务,***公司将采取下列法律手段,追究贵司违约之责任: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追索贵司所拖欠货款及其利息;
2、要求贵司向***公司支付因贵司违约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再次请贵司履行合同义务,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以下无正文)
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
2013年7月18日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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