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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根
│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 │ 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嫌疑人、被告人专 │ 【 】第 号
用介绍信
│
│
领函人:
│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
交 付:
│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_______律师前往
事 由:
│你_____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
│,请予支持。
批准人:
│ 特此函告
│ 律师事务所(章)
时间:
│ 年 月 日
│
│(本介绍信有效期截至 年 月 日止)
│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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