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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猪肉采购合同

2016-03-19 admin Comments0

甲方:(盖章)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1、经过有关调研,经甲方行政会研究决定,甲方举办寄宿制学校,学校食堂向乙方采购猪肉;

2、本合同有效期为一个学年度,即从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3、甲方根据乙方供应质量决定第二年是否与乙方优先签订合同;

4、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向甲方提供优质的生猪肉原料,严禁提供病猪肉、死猪肉、冻猪肉;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生猪肉每天进行质量和数量检查验收;

6、如出现由乙方提供猪肉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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