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法律咨询网!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今年47岁,2004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中专毕业,2007年10月被聘任为小学一级教师。符合条件申请小学高级职称。
工作以来,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多年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经验,让我更加相信自己能胜任这项工作。在学校工作一直主动,具有创新和灵感,易于接受新事物。经过多项工作的实践锻炼,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能力。在教学工作和班级管理中成绩优秀。我还具有吃苦耐劳、刻苦钻研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性格;同时富有人情味,颇具同情心,乐于助人,这些正是团结同志,做好工作的基础。我一如既往地发扬爱岗敬业、吃苦奉献、开拓创新、求是务实、团结协作的精神。不断认真学习,努力拼搏,默默无闻、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我的各项任务。综上所述,现参与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严格来说是关于法律的信息网站,该信息提供法律知识,它通过介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不直接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此内容无意替代律师建议。如果您对法律法规有任何问题,请务必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行生效的原文核对。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咨询您的律师或其他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0 | 重庆法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技术支持 渝ICP备20007345号-4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