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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全称):_________ 治理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经委托方与治理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_________。
2.治理目标: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的浓度达到国标GBT18883-2002的要求。
3.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_________。
4.治理前各个房间面积、装修板材类型、家具数量材质、所用涂料等详情:
房间名称 | 面积 | 家具数量、材质 | 涂料类型 | 板材类型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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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治理方在治理结束后向委托方提供上述治理项目的检测报告,验收治理工程,若上述项目不达标,委托方有权要求继续治理,直至达标(验收检测免费)。
6.当委托方要求出具第三方的验收检测报告时,验收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7.治理费用:以建筑面积计费,总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8.支付方式:委托方在签订治理合同时支付总费用的_________%,收到验收报告之日付清余款。
9.现场治理施工结束2天后进行验收检测,检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
10.本治理工程只针对以上约定范围,如果日后因委托方添置家具、改装等其它原因引起的污染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11.双方约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之4.1、附录A规定:
4.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见下表: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部分)
序号 | 参数 | 单位 | 标准 | 被注: |
1 | 甲醛 | mg/m3 | 0.10 | 1小时均值 |
2 | 氨 | mg/m3 | 0.20 | 1小时均值 |
3 | 苯 | mg/m3 | 0.11 | 1小时均值 |
4 | 氡 | Bq/m3 | 400 | 年平均值(行动水平*) |
5 |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 mg/m3 | 0.60 | 8小时均值 |
备注:*行动水平是指建议采取行动降低氡浓度。 |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 治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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