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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客户或代理客户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制作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境内(发布方案详见附件)公路两侧制作、发布户外墙体广告。
二、项目价格:
1、墙体广告工程量:规格为平均___平米 /块;合计_____块;总计_______平米
2、墙体广告制作单价:____元/ 平米
3、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三、项目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墙体广告样稿执行,由于墙体广告的特殊性,实际墙面制作颜色、效果允许与样稿稍有出入。
四、工程周期:制作周期为______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 月____日 。(因雪、雨、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特殊情况以及中途验工、调整等时间除外。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五、工程变动:若因出现雪、雨、雾等自然因素及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特殊情况,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金额;若甲方对墙体广告提出改动意见,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过协商认可支付相应费用。
六、付款方式: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0%计¥________元,做为预付款;完工合格后将余款一次付清。支付方式:_______。
七、乙方送报企业墙体广告实景数码照片反馈单(含地址、照片、序号),甲方收到后即视为该批所报工程已竣工。
八、验收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参照物的实景数码照片,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进行面积验收。
2、实地考察验收时,乙方必须有工程监理人员陪同,并代表乙方在最终的验收报告上对所抽查的广告质量予以签字确认,抽查所耗出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验收人员差旅费用自理。
九、验收期限:由本工程竣工之日起,不得超过___天,逾期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后即将约定合同款付给乙方。
十、特别约定:因广告媒体的特殊性
1、允许总工程量适当增减10%,最后结算以实际工程面积结算;
2、实际施工路线或区域允许有调整;
3、甲方不得重复验工拖欠工程款;
4、若甲方未如约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施工并对广告发布后质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应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发布内容带有特约、唯一、独家、代理等宣传词语,以及获奖荣誉、注册商标、专利证号等相关内容,均需出具相关证明。)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证件而引起纠纷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广告投放规划、墙体广告样稿、中途调整方案等书面内容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投放要求:
为甲方制作的墙体广告的面积规格要求:甲方原则上按乙方规定的广告的面积制作,当乙方遇到位置、效果俱佳的广告制作资源时可以两块连做。(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显著位置)。
十四、后期承诺:
乙方保证发布1年时间,发布期内广告如有掉色、褪色,超过总量的10%,乙方将在10日内进行修复。
甲方如与墙体广告被覆盖、墙体拆除等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广告分布路线、位置安排见合同附件。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石家庄裕华区学苑路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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