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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协议合同

2016-03-19 admin Comments0

出租人: (甲方)

承租人: (乙方)

一、甲方将住于铅山县中上路北端店面租一半给乙方开店或居住。

二、电费由乙方每月实际度交给甲方。

三、房屋起租时间为 年 月 日,租期为三年(续签优先)

四、乙方在房屋内必须注意安全并不得从事任何违法事件,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需每月16日前按时交纳次月房租费用,并需按时交纳其他费用。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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