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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2018-02-18 admin Comments0

****有限公司:

兹有**部*8职位员工**(工号:******,身份证号:******************),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自我入职以来,贵公司有如下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我劳动报酬:

1、自20**年起至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2、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于每月**日支付工资,拖延支付工资;

3、未安排我休年休假,且未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4、未支付夜班津贴,且从未支付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补助费。

二、未依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

1、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

三、贵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综上,贵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迫使本人提出与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在此通知贵公司:

一、我与贵公司的劳动合同自20**年*月*日起正式解除,贵公司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为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我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贵公司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我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并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向我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贵公司应依法支付我未休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助费、夜班津贴等。

三、贵公司依法为我补缴社会保险费差额,或折价赔偿。

本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该通知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通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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