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法律咨询网!
为给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游览参观__________提供方便,经_________管理处、简称(甲方)和________旅行社(简称乙方)双方议定采用人园交券记账,定期结算的办法,双方协议如下:
一、参观游览券由乙方印制。券面所列项目应有:旅游者名称、旅游者人数、乘坐大、中、小车数。游览公园的名称、带队人姓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使用时需加盖公章。
二、参观游览券所列项目由乙方人员逐一填写,入园时交甲方服务人员验收。遇有项目填写与实际不符或未盖公章者,甲方可拒绝使用。如乙方未带参观游览券,一律凭现金购票人园(包括车票)。不得用白条赊欠。
三、参观游览券填人园人数应包括乙方带队、陪同、翻译、司机人员。门票价格为______元/人。
四、如参观和游玩园内其他收费项目,需另交参观游览券,要求同二、三条,但不收车费。
五、票价按甲方现行票价计算。人园车辆按大、中、小分别收费。大、中型车收费______元;小型车收费______元。
六、乙方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携带支票到______园财务科结算上一季度的账目。如乙方逾期结算每半个月增收滞纳金5%。
七、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期满后另作商定。
甲方:管理处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严格来说是关于法律的信息网站,该信息提供法律知识,它通过介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不直接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此内容无意替代律师建议。如果您对法律法规有任何问题,请务必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行生效的原文核对。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咨询您的律师或其他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0 | 重庆法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技术支持 渝ICP备20007345号-4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