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法律咨询网!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检
协冻[
]
号
_______银行______:
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________单位在你属________行(处)________帐户的存款 ________元,请暂停支付________月(从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
检察长:________
________院
年
月
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银行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八条以及银发[1993]356号文件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冻结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在银行的存款,通知有关银行协助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银行,第四联由送达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退回后附卷。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严格来说是关于法律的信息网站,该信息提供法律知识,它通过介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不直接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此内容无意替代律师建议。如果您对法律法规有任何问题,请务必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行生效的原文核对。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咨询您的律师或其他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0 | 重庆法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技术支持 渝ICP备20007345号-4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