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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

2018-02-18 admin Comments0

王冰律师:医疗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

申请人:(原审原告,受害人  的女儿),女,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通讯地址:   省   市 机修分厂,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申请人:(原审原告,受害人  的配偶),女,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通讯地址:    省  市  机修分厂,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王冰    职务: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   市锻造厂职工医院:   地址:   电话: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市锻造厂职工医院院长

吴某某诉某某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已于2012年12月23日送达了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法院(2013)怀民终字第01324 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审理终结。由于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下列项目:

1、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赔偿损失171105元;其中,医疗费8535元、误工费85350元,护理费152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伤残赔偿金51720、精神损失费1万元;

2、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费用数额为6457元;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此   致

XX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17日
申请人:

附件:1、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法院(2013)怀民终字第01324 号民事判决书
2、被申请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3、申请人开户银行及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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