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法律咨询网!
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
检
复通[
]
号
申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
(申诉人为被害人的应写明原案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申诉人XXX不服XXX人民法院……(写明案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于X年X月X日立案复查。
申诉人XXX的申诉理由及依据……(可概括性叙述)。
XXX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写明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的审判情况)。
本院经复查认为……(写明复查结论及法律依据。如决定抗诉,应表述:本院决定向XXX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决定不予抗诉,应表述为:根据法律规定,不符合抗诉条件,本院决定不予抗诉)。
年
月
日
(院印)
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在经初审移送本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抗诉,决定抗诉或不予抗诉后,通知申诉人时使用。
二、本文书由首部、申诉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申诉理由及依据、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复查结论及根据、尾部等部分组成。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申诉人,一份附卷。
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在此过程中,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当然、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但还是有一些疑惑,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法律条文解读,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
严格来说是关于法律的信息网站,该信息提供法律知识,它通过介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不直接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此内容无意替代律师建议。如果您对法律法规有任何问题,请务必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行生效的原文核对。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咨询您的律师或其他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0 | 重庆法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技术支持 渝ICP备20007345号-4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
Comments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