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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郭声琨部长:
我在4月20日从西安用快递给你寄出《申请在陕西签发(商务)港澳往来证的报告》后,在6月6日,接陕西省公安厅电话,要我所在的《北京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找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马某某同志,单位申报《港澳往来证》(商务)备案后,就说是省厅的某某某让他给我办理《港澳往来证》(商务)签证,并给了我手机号,嘱咐申请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给他。我的申请在你的关心下得到了妥善处理,使涉港律师业务没有耽误,很是欣慰。谢谢了!
北京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蒋学熙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这是省公安厅在电话里最后讲,我有个要求,你能不能给部里回函,就说陕西厅里帮你解决了。我想也对。往上贴了,对回应也要告诉大家。因此,我写了这份信用邮政挂号寄出了。是请行政秘书顺便到邮局寄出。时间是6月10日。我心想,给部长报个“平安”吧,结果不到500字,不符华律网规定不到500字的博客不给登。我心想,不登这封信,只看我前面的报告,被人以为部长没有管这事,这对部长是不公平的。那就拉拉扯扯添够500字,让华律网给我发出来,心想这就阿弥陀佛了!
还不够,我再说一点,六月六日后,我们所去申请港澳往来证的备案,西安市公安局比较耐心的给我们所办事的人做了解答,提出要求,如今,我的手续是全的,一起申报的律师中,有的还欠缺点材料,因此,如今还没有报到厅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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