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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状
原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号,电话: 。
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号,电话: 。
被告: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住所地: ,电话: 。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元,营养费××元,护理费××元、车份损失××元,误工费××元,交通费××元,共计××元整。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14年11月30日22时许,原告驾驶车牌号为京BA××××的小客车,在北京市海淀区××路××环岛右侧车道正常行驶,被告同时驾驶车牌号为京HF××××的小客车在左侧车道向中间车道并线,两车接触,造成我本人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我右侧桡骨骨折,脑震荡。车辆左侧损坏,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处理后,被告应负全部责任。原告损伤程度经司法鉴定,为 级伤残。经查,被告驾驶的车辆于 年 月 日在被告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购买了为期一年的交强险。但被告对我的多项损失拒绝赔偿,其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特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其因侵权行为给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车份损失、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元,恳请法院查明事实,判如诉请。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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