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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上诉案件出庭检察员意见书
提起公诉机关:___________起诉书号:__________
一审法院:_______________判决书号:__________
二审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案由: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我(们)受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出席本法庭,依法执行职务。现对本案证据、案件情况和原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一、论证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或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证据疏漏、有误之处;
二、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性质、严重程度,评析上诉理由是否成立;
三、论证原审判决书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是否正确,有误的,应提出改判的建议。
注:本文书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对上诉案件出庭检察人员集中发表检察意见时使用。
制作份数:1
归卷:检察内卷1份
主办部门:审查起诉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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